佳文速递 | 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价值损害评估——以三清山巨蟒峰为例

 admin   2023-04-08 12:35   723 人阅读  0 条评论


                                                                                              

旅游本是一个幸福产业,但闯入公众视野的往往是一些负面事件,其中,旅游不文明行为首当其冲。这些行为不仅扰乱公共秩序,助长不良风气,更重要的是对相关的旅游资源和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但目前的研究视角多集中于不文明行为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在结果的层面,至多对涉事人进行道德审判,对环境破坏扼腕叹息。缺乏刚性约束和法律制裁,某种程度上成为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本症结所在。黄和平等学者的研究以三清山巨蟒峰攀爬事件为案例,聚焦于旅游资源受损价值的衡量,提出了破坏事件所致旅游资源受损价值评估模型,由此为涉事群体的责任认定和经济赔偿等提供法律依据。可见,该研究辨证施治,对症下药,对于旅游不文明行为治理和旅游资源保护具有积极的探索性意义。

从生态学的观点看,人为破坏对大自然的损害难以用金钱衡量。但是,“生态文明”不是自然的自生自灭,而是建立在人类社会的认知之上,对于生态环境损害的认识自然离不开经济学工具。黄和平教授的团队通过综合运用旅游费用法和条件价值法,对三清山旅游资源的价值损害给出了一个个有理有据又着实令人震惊的数值。延宕开来,这些数值不正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实证注脚吗?
“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激荡与融贯是学术研究的最高旨趣。阅读文章背后的故事我们发现,该研究起源于政府部门的“问策”,但并没有结束于专家智库的“对策”,而是在现实的土壤中“平地起高台”,构建了一座得以看得更远的理论瞭望塔。如何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本期推文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优秀范例。
——本期责任编辑:樊友猛



研究缘起

案件介绍:2017年4月15日清晨,浙江台州3名驴友擅自攀爬江西三清山标志性景点——巨蟒峰,以电钻钻孔方式在岩体上钉入了26枚膨胀螺栓钉(“巨蟒峰攀爬案”)。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张永明等3人进行了行政拘留。然后,上饶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以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对3人刑事立案侦查。巨蟒峰属于世界自然遗产,是不可再造的旅游资源。根据中科院地质专家专业评估意见,3人打膨胀螺栓钉的行为将会对巨蟒峰造成不可修复的破坏。最终,上饶市检察院以张永明等3人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为由,向法院不但提起刑事公诉,而且还对3人同时提起民事环境公益诉讼。

组建团队:上饶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江西省检察院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组建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系统,找到并聘请江西财经大学生态经济研究院黄和平教授,对三清山巨蟒峰攀爬事件造成的旅游价值损害进行科学评估。黄和平教授立即组建专家团队,主要成员包括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胡海胜副教授、林文凯讲师以及黄和平教授团队博士研究生王智鹏、李亚丽、杨宗之以及硕士研究生陈慧、舒璜、朱安琪、宋文莉等12人,经过团队精心研究并出台《三清山巨蟒峰受损价调查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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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过程

组织调研:按照《三清山巨蟒峰受损价调查评估方案》,通过精心设计调查问卷,采取随机访问的方式填写,于2018 年4 月19 日至22 日在三清山巨蟒峰景点附近进行实地问卷调查。综合运用国内外学界和业界接受且比较认可的旅行费用区间法(TCIA)和条件价值法(CVM),通过构建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价值损害评估的理论体系与框架,对三清山巨蟒峰旅游资源价值受损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经过1年多时间的共同努力,经过对行内专家以及相关部门的咨询、完善和论证,最终形成《三清山巨蟒峰受损价值评估报告》。从学术研究结果来看,研究认为破坏事件对三清山巨蟒峰旅游资源价值造成的损害赔偿不应低于最低值1190万元。根据研究报告,我们将其精心整理成为学术论文,并第一时间向《旅游学刊》期刊投稿,希望可以将此研究进行呈现,从而体现其学术价值。

媒体报道:2019年12月30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明等3人故意损毁巨蟒峰刑事案和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一审宣判,其中2人获刑,并处罚金;3人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费600万元。2020年5月18日,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二审公开宣判。一审法院参照《评估报告》结论,综合考虑本案的法律、社会、经济因素,依法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600万元。
2020年4月30日,央视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特别播出了《受伤的巨蟒峰》专题,解读了江西三清山巨蟒峰攀爬案件及判罚始末。黄和平教授专家团队,历时1年多时间的进行科学、严谨的评估,提供的专业性意见对三清山巨蟒峰攀爬案件民事公益诉讼赔偿起到关键性参考作用。这是黄和平教授首次在央视普法栏目接受采访,为法律判罚提供专业性研究意见,是学术研究从理论到实践应用的一次重大突破。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系全国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产和名胜古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件的办理明确传达了保护自然遗产和名胜古迹的司法价值导向。作为该领域的首例判决,办案人员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思考和总结,对此类案件审理具有参考意义,对依法保护自然生态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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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启示与致谢

研究启示:三清山巨蟒峰攀爬破坏事件发生后,经由上饶市人民政府对其责任人公开提起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在国内尚属首例。因而,科学评估该事件对三清山巨蟒峰造成的价值损害以及追究当事人赔偿的相关判罚将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对以后同类损害事件处理起着十分重要的司法借鉴和典型示范,对全民和谐文明旅游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警示教育作用,是旅游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的一次重要探索实践。通过三清山巨蟒峰攀爬案例研究得出以下几点借鉴启示:一是要明确旅游资源损害事件的评估范围,厘清评估的对象及影响范围;二是要明确要评估的损害价值类型,经济总价值或是使用价值、非使用价值等作为责任人损害赔偿的判罚依据;三是要明确评估方法体系与数据收集,选择前沿评估方法,做到公正、严肃和科学;四是要明确最终损害赔偿的可行方式,确保责任人赔偿的可执行性与民众的警示教育作用,如赔偿评估金额+罚款+拘留、赔偿部分金额+义务教育宣传+拘留、赔偿部分金额+景区警示宣传+网络法制教育公益+拘留等方式;五是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完善旅游资源损害评估流程,降低事件发生成本,将协商机制、全民参与监督机制不断纳入进来,全面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环境的保护。

致谢:特别感谢上饶市人民检察院的信任,感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支持,感谢三清山管委会对本次实地调查研究中问卷发放的大力支持,感谢资源环境价值评估领域专家提供的咨询支持。另外,也特别感谢本文的多名审稿专家以及《旅游学刊》编辑部老师们对本文修改提出的宝贵意见。由于大家的支持和帮助才使本研究得以最终呈现,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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